0551-6383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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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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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始终坚持“以生为本、应助尽助、资助育人”的理念,明确“经济上资助,思想上引领,生活上照顾,学习上帮助,能力上拓展”的全方位资助方针,建立完善以奖、助、贷、勤、补、免、偿、暖为主要形式的资助工作体系,全力构筑多方位资助育人平台,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有用之才。
国家资助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10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我校每年奖励名额由教育厅下达。
2.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6000元,颁发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资助面约为学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总数的3%。
3.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2500元、3500元、5000元。资助面约为学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总数的20%。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70个基点执行。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与经办机构和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时,可选择使用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为5年。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专升本学生,在专科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专科规定的学习时间实行入伍资助,本科阶段不再重复享受服义务兵役学费减免)
6.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对到我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原省级贫困县(含叶集区)等32个县(市、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及以上的2016年及以后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低于最高补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金额实行补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高于最高补偿标准的,按照标准实行补偿。
7.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滋蕙计划项目。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滋蕙计划项目,一次性补助其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资助标准为:考入省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8.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若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如国家有新的资助政策出台,以新出台政策为准。)
学校资助
9.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学校优先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每月工作收入700-2500元。
10.学校奖学金。奖励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品学兼优的学生。每生每年特等奖学金3000元、一等奖学金20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700元。
11.培优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校运会优秀集体及个人、先进班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好宿舍、以及在学术科技创新、文化、文娱、体育、社会实践、自立自强逆境成才、见义勇为、志愿者活动、思想道德、新闻采编等方面获得荣誉的学生。每生每年200-1200元。
12.困难生活补贴。资助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约800元,每年春、秋两学期各发放一次。
13.学费减免。1.烈士子女;2.无经济来源,未获任何资助的孤儿;3.家庭经济困难的优抚家庭子女;4.父母伤残无劳动能力,需享受社会救济者;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身患重病且正在医治之中者;6.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发生重大变故者;7.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国家法令或文件规定应予减免学费者。减免标准: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及在校实际表现,酌情减免学费。
温馨提醒
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填写《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可以在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s://jyt.ah.gov.cn/tsdw/xszzglzx)“资助政策”栏目下载,无需盖章,需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您诚实守信、如实填写。如果您是原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等学生或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学报到时带上相关材料复印件交至辅导员。
安全预警
开学前后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诱导学生通过“先学后付”“免息分期”等不良贷款参加各种技能培训,使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学校助学金申请请以线下辅导员通知为准,请勿相信任何短信、微信、QQ等网络链接申请。请您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正常入学,国家开发银行2025年在安徽省继续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如需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请登陆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jyt.ah.gov.cn/tsdw/xszzglzx/index.html)了解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简介,到生源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并向银行提供如下汇款信息:
学校名称:安徽三联学院
开户行:中国银行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184201139156
行号:104361003115
汇款时请在备注栏注明学生姓名及身份证后四位以便核对。已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缴费时将应缴学费金额修改为扣除贷款的差额后,再通过网络缴费平台进行缴费。
开学报到时将贷款受理证明交至“学生处”接待点,咨询电话0551-63839391。